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202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的申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经费
2026年度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各类别项目之间不可互转,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选题方向
本次申报不发布选题指南,申报人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项目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色、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水准的研究成果。鼓励开展体现云南教育改革发展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省社科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不受学历、职称(职务)等条件限制,男性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
4.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一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不含项目负责人)。
2.截至2025年12月7日,在研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未向主管业务部门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对于已提交结项材料但未通过结项鉴定的,不予立项。
3.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项目。不得以已获得同级别及以上项目立项的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次项目。
4.截至2025年12月7日,省社科规划教育学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报人的名义申报。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在研或已结项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与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报。
8.《申请书》“研究基础”部分“代表性研究成果”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高度相关,且限报5项。其中,代表性研究成果为论文的,申报人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代表性研究成果为专著的,申报人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研究报告、咨询报告须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领导批示,研究项目仅填写申报人为负责人的项目,不得提交项目组成员的研究成果。
申报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项目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有资助经费的被撤项项目,除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助经费外,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四、申报材料提交
课题负责人须认真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申请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论证活页,于2025年11月25日17:00前,将可编辑的申报书和活页报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学院(部门)+申请人姓名+2026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项目申报”,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85535
邮箱:yncjky@163.com
教务处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