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办教育专项)申报工作,提升教师科研能力与项目研究实效,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办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本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经费
本次申报为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办教育专项),由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实施。本年度拟立项:
A类课题:10个,每项由省民办教育协会资助2000元;
B类课题:20个,每项资助1000元;
C类课题:30个,仅予立项,不予经费资助。
立项课题名单拟定于2026年12月发布。
二、选题方向
原则上依据项目指南(附件1)规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类”“行业发展类”“学校发展类”和“协同融合发展类”4个类别申报。优先支持以实际问题为导向、与工作紧密结合的实证研究及具有前瞻性的研究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资格
申请人为在岗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遵守科研诚信,具备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全程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课题负责人对项目全程负责,项目组成员须经本人同意并签字,成员人数不超过5人。
(二)申报限制
原则上每人限申报和参与1项项目;
申报项目与其他各级各类项目内容雷同重复者,不得申报;
主持厅级及以上各类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学术道德和师德师风行为的,不得申报;
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管理
研究专项成果形式为项目主持人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在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的论文或形成1篇研究(咨询)报告,成果须注明“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办教育专项)”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拟发表证明材料不得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未能按期结项者须提交延期结项书面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逾期半年仍未能结项作撤项处理。
四、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课题负责人须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课题申报汇总表,于2026年10月16日前,将可编辑的申报书和课题申报汇总表报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学院(部门)+申请人姓名+民办教育专项申报”,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85535
邮箱:yncjky@163.com
附件:1.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办教育专项)指南
2.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办教育专项)申请评审书
3.2026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民办教育专项)论证活页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