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全体任课教师:
为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度应用,根据2026年秋季学期教学信息化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信息化教学与课程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专职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外聘教师),须在课程开课后的三周内,在智慧职教平台或校内在线课程测评考试平台上完成所授课程线上建课工作,并使用相应平台开展教学辅助工作。
二、建课平台及功能要求
任课教师可选择智慧职教平台(https://www.icve.com.cn/index)或校内在线课程测评考试平台(https://yncjxy.suwankj.com/)完成线上建课。两个平台均可满足在线建课、教学资源上传与管理、线上教学组织、师生互动、作业与测验发布、在线考试、过程性考核及学习数据统计等教学需求。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选择其一,按要求完成线上建课并有效开展教学辅助工作,确保线上教学过程数据完整可追溯。
其中,智慧职教平台建议使用“职教云”(资源库SPOC教学平台)开展日常教学辅助工作;MOOC学院主要用于精品在线课程建设与申报。如课程有后续申报需求,教师可将在职教云日常教学中积累的课程资源作为基础,在MOOC学院重新组织建设,以符合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三、课程建设内容要求
线上课程建设应立足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对接职业岗位(群)能力要求,课程内容反映真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及时融入相关领域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教师可以在平台开展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一般课程内容建议包含以下栏目:
1. 学情分析:教师根据教授班级的学情状况和所授专业特点,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选择适切的线上辅导形式,熟练运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方式。
2. 课程通知:发布不同阶段教学安排提醒,如开课准备、作业考试提醒等。
3. 课程简介:本课程内容介绍,如部分栏目通过其他平台发布,须在此说明具体方式和途径。
4. 课程大纲:按教务处课程大纲模板填写。
5. 课程考核方式:公布课程考核方式,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
6. 教学日历:利用智慧职教平台的日历功能,按周次排定并发布各次课堂教学活动的时间、地点与内容安排。
7. 课程资源:可按时间或章节结构上传课程学习资料。
8. 作业及测验:可单独开设栏目,也可与课程资源一起发布。
9. 课程论坛:与学生开展课程讨论答疑。
10. 成绩记载:及时批改作业,登记过程成绩。
四、教学实施与过程管理
(一)课前课后:所有课程须以教学班为单位建设课程。课程主讲教师通过平台发布课程公告、课程学习资源,布置并批改作业,组织线上论坛讨论,及时发布课程过程考核成绩,落实完整的教学辅导过程。教师应充分利用平台的讨论、公告、签到等功能开展课堂互动,利用讨论区功能在课前、课后进行答疑互动。
(二)课中:教师应根据线上授课特点合理调整教学设计,修改教学PPT资源。积极做好慕课专项教学检查,具体安排由教务处另行安排。
(三)评价体系:完善过程评价、结果评价和增值评价相协同的多元评价体系,确保考核全面涵盖课程目标。充分利用平台学习行为数据,实现对学生学习全周期状态的科学把控。
五、质量监控
(一)校院二级质量保障。严格落实校院二级教学质量保障制度。教务处将组织学校督导专家对开课前、中、后的线上课程组织与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组织学生进行线上评价。各二级教学单位应组织院级督导专家、院系领导、教学秘书等人员对平台建课情况进行普查。
(二)专业群教研室自查。专业群教研室负责人应组织课程团队开展课程自查工作,确保课程框架体系完整,教学资源内容全面、科学合理、无学术性错误,严把课程质量关。课程主讲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务计划任务安排进行线上辅导工作,不得随意进行线上合班或更换授课时间、授课教师。
六、资源版权管理
教师应使用自制或已购置的教学资源进行线上教学,引用其他教学资源时应详细注明资源出处,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使用学校教学平台面向本校学生开展的线上教学所沉淀下来的课程资源版权归学校所有,课程主讲教师在本校教学范围内具有使用权。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我校课程资源(含课程链接、二维码、平台账户等)分享给第三方平台、机构及其他使用者。学校鼓励教师与高校、企业、行业开展公益性质的线上教学共享,课程负责人应提交相关资料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将信息化教学与课程建设作为深化教学改革、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抓紧落实,确保本学期在线课程建设与教学辅助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七、使用支持
智慧职教平台的操作教程请登录平台后通过“帮助中心”查阅或参照平台使用指南;校内在线课程测评考试平台的操作指南见附件。日常咨询电话:0871-67985535。
附件:1.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在线课程测评考试平台校内自建课程操作教程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6年9月14日


